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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学会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创中原”创新基地等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7 10:16:30

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第一战略,贯彻落实《“科创中原”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中关于“构建协同创新服务平台体系”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促进跨界、跨域、跨境集聚配置创新资源,根据《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河南省学会专家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等,省科协决定开展2023年度“科创中原”创新基地、河南省学会专家工作站等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申报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一)“科创中原”创新基地。依托我省创新型企业、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创新创业孵化园区等建设,服务和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合作载体,分为产学研协作、创新创业孵化、国际创新合作三种类型。申报创新基地需满足《“科创中原”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

  (二)河南省学会专家工作站。基于地方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依托全省学会、全国学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在我省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基层科技社团等单位建立的科技服务平台。建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当地及本行业具有较大影响,能为学会专家(院士)及其创新团队进站工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

  2.建站主体本身具备较强研发能力,与国家级学会、省级学会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基础,签订有相关合作协议,有明确的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和成果转化等合作任务。

  3.建有企事业科协并定期开展学术研讨和技术交流活动,且已建成省级研发载体的企事业单位可优先建站。

  4.其他《河南省学会专家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

  二、推荐认定程序

  1.申报。申报单位提交《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申报表》和平台建设方案等材料。

  2.推荐。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以下简称省辖市科协)负责组织市域内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受理、初审、推荐工作,各全省学会负责组织本学科领域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受理、初审、推荐工作,各中央驻豫单位、省属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系统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受理、初审、推荐工作。同一平台只能选择一个渠道进行推荐。

  3.评审认定。省科协组织专家进行资料核查和实地复核等审核工作,提出拟认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认定授牌。此次认定的协同创新服务平台有效期为2023-2027年(认定授牌后才能申报省科协相关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类财政专项资助项目)。

  三、申报材料

  1.《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申请表》。

  2.协同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方案:包括设立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的目的、优势、保障条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计划、预期目标等。

  3.法人资格证明,包括商事主体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开展与申报基地类型相符的活动材料。

  5.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5份,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

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寄至河南省公路学会,同时发送PDF版及Word版至电子邮箱。

 

学会秘书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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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创中原”创新基地等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pdf

附件3-协同创新服务平台申报认定工作通知.doc

附件.doc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